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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民药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使用安全,1月23日,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,对该市药店、超市、市场等场所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,督促商家规范经营。

  该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三溪堂国药馆、世纪联华超市、副食品市场,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违法渠道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是否依法销售抗菌药物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、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行为、是否有经营假劣滋补中药材饮片(冬虫夏草、人参、鹿茸、铁皮石斛等)行为等,以及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、包装标识和产品的合法性。

  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,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存在标签不规范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立即作出整改。

  据悉,下一步,义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城乡结合部、长途客运站、火车站、农贸城副食品市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,在全市范围内对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药械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、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,情节较轻的,将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尽快整改到位。

  同时,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,药品最好到有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药店购买,并要求药店开具票据;药品和医疗器械最好在咨询医生后再购买使用,不要轻信广告和推销人员,并注意识别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号,切勿购买“三无”的药品和医疗器械。此外,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,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“蓝帽子”标识;化妆品不能宣称治疗作用,购买化妆品要查看批准文号或备案号;不要购买过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。 方清源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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